征文活动通知
为展现岢岚儿女的精神风貌,提升文学素养岢岚县委宣传部和县教育局联合举办大型征文活动,要求岢岚二中全体师生务必参加活动。
一、征文对象
全校师生员工(包括离退休职工)。
二、征文要求
内容真实,积极向上,情感真挚,坚持原创,不得抄袭、套改他人作品。主题不限,题材不限。
文字精炼,语言流畅,字迹工整字数不限。稿件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、班级或所在单位名称,需用笔名发表的另请注明,用稿纸手写。
三、活动时间
2012年5月10日—2012年5月31日
四、活动安排
1.作品收集:
征文交与翟鸿雁处